2018年12月18日下午,市委副书记、市长黄戟在市政府501会议室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。副市长陆崇珉、李兆玮、王松石、周斌伟,市政府党组成员、市政府办公室主任陈卫兵,市政府党组成员、冶金工业园党工委书记、锦丰镇党委书记常征出席会议。各有关部门、各镇(区)负责人列席会议。会议审议了《关于2019年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政府挂牌项目的建议》《政府工作报告(送审稿)》《张家港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(2017—2025年)》《张家港市突出环境问题清单(2018—2020年)》《张家港市氢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(2018—2020年)》《关于提升全市产业用地综合利用水平的实施意见》《张家港市小巨人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(2018—2020年)》《张家港市镇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》《张家港市促进上市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工作方案》,听取了关于2018年度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汇报、关于2019年度基本建设项目计划及资金安排情况的汇报、关于2019年民生实事项目规划情况的汇报。
会议议定以下意见:
一、关于2018年度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汇报
(一)会议原则同意市扫黑办关于2018年度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情况汇报。
(二)提高站位,全力推动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,各镇(区)、各部门要从讲政治、讲大局的高度,贯彻好上级相关要求,做到政治站位再提升,思想认识再深化,工作措施再加强,进一步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。
(三)深挖线索,一案三查。各镇(区),尤其是保税区(金港镇)、经开区(杨舍镇)等镇(区)要认真了解掌握区域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面上情况,做到有的放矢。
(四)压实责任,推动工作。各镇(区)、各部门要汇聚合力,综合治理,要对照上级的标准和要求,查找不足,补齐短板。
(五)宣传发动,浓厚氛围。要舆论先行,加大面上宣传力度,通过进村入户等方式提高群众知晓率。市扫黑办要牵好头,会同各相关部门做好宣传发动工作。
二、关于2019年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政府挂牌项目的建议
(一)会议原则通过市安委办制定的《关于2019年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政府挂牌项目的建议》,会后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修改完善,由苏州市级挂牌的报苏州市安委会,市级挂牌的以市政府名义印发,镇(区)级挂牌的由各镇(区)发文,并报市安委办备案。
(二)提高思想认识。各镇(区)、各部门要高度统一思想,牢固树立“隐患不整改视同事故”的意识,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,切实把隐患整改工作落到实处。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,时刻关注潜在隐患,坚持不懈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,真正实现安全生产工作“纵向到底、横向到边”全覆盖。
(三)形成整体合力。各镇(区)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,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,增强工作的整体合力,共同把隐患整改落实到位。
三、关于2019年度基本建设项目计划及资金安排情况的汇报
(一)会议原则通过关于2019年度基本建设项目计划及资金安排情况的汇报,会后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修改完善,提交市委审议。
(二)狠抓项目落实。各项目实施单位要科学组织实施,资金、土地等保障单位要一对一做好项目保障工作,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和任务,确保各项工程按质按量按期完成。
四、关于政府工作报告(送审稿)
(一)高度重视。政府工作报告起草过程是一个凝聚共识、集思广益的过程,各镇(区)、各部门要群策群力,共同把政府工作报告起草好。
(二)突出重点。要持续关注好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、省、苏州市和我市市委各项重点部署,确保贯彻落实。
五、关于张家港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(2017—2025年)
(一)会议原则通过市环保局制定的《张家港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(2017—2025年)》,会后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修改完善,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。
(二)强化能力建设。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,各镇(区)、各部门要以规划为依据,认真贯彻好、执行好、落实好规划要求,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。
六、关于张家港市突出环境问题清单(2018—2020年)
(一)会议原则通过市环保局制定的《张家港市突出环境问题清单(2018—2020年)》,会后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修改完善,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。
(二)凝聚合力。突出环境问题治理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,各镇(区)、各部门要认真梳理,通过凝聚全社会的力量,不折不扣做好治理工作。
七、关于张家港市氢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(2018—2020年)
(一)会议原则通过市经信委制定的《张家港市氢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(2018—2020年)》,会后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修改完善,以市政府名义印发。
(二)提高认识,明确目标。氢能产业对我市产业的转型升级意义重大,市发改、经信等部门要齐心协力,密切配合,按照行动计划,谋划好、落实好阶段性目标和任务。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资金、政策、人才、土地等方面的保障。各镇(区)要高度重视,加强氢能项目招商、培育。通过共同努力,力争实现我市氢能产业的新突破。
八、关于提升全市产业用地综合利用水平的实施意见
(一)会议原则通过市发改委制定的《关于提升全市产业用地综合利用水平的实施意见》,会后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修改完善,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抄告实行。
(二)坚持导向,落实举措。提升产业用地综合利用水平是我市转型升级的现实要求。各镇(区)要全面提升新增产业用地综合利用水平,同时,要通过结构调整等方式,不断提升存量产业用地综合利用水平。市发改委要牵好头,会同经信、国土、规划、供电、供水等部门加强研究,通过水、电等方面的差别化政策,不断提高工业容积率,提升土地利用效率,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。
九、关于2019年民生实事项目规划情况的汇报
会议原则通过市发改委关于2019年民生实事项目规划情况的汇报,会后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修改完善,提交市委审议。
十、关于张家港市小巨人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(2018—2020年)
(一)会议原则通过市经信委制定的《张家港市小巨人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(2018—2020年)》,会后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修改完善,以市政府名义印发。
(二)有效聚焦,精准施策。要切实关注人才企业、科技小微企业等潜在的小巨人企业,动态跟踪,加强服务,及时帮助解决资金、土地、成本、劳动力、人才生活保障等企业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,切中企业需求,精准施策。
(三)搭建平台,促进成长。市经信、科技、人社等部门要加强组织,促进企业、人才与高校、科研院所和先进企业的交流合作,激发企业内生动力,推动形成我市小巨人企业的良好发展态势。
十一、关于张家港市镇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
(一)会议原则通过市财政局制定的《张家港市镇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》,会后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修改完善,以市政府名义印发。
(二)认真贯彻落实。镇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是各镇(区)政府采购的依据,各镇(区)特别是行政主官要认真研究,吃透文件精神,确保贯彻落实。
十二、关于张家港市促进上市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工作方案
会议原则通过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制定的《张家港市促进上市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工作方案》,会后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修改完善,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。
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整理
2018年12月19日
(此件公开发布)